美国专家谈什么是成功网络公司
韦思岸AndreasS.Weigend和托马斯·基斯曼(ThomasGieselmann)的事业发展都在美国,前者是美国风险投资公司BVCapital的顾问,曾是亚马逊网站的首席科学家;后者则是BVCapital的合伙人,最近刚刚投资了率先为Tag(标签)技术带来应用与革新的两个网站del.icio.us和rojo.com。2005年6月27日下午,两位专家接受《新民周刊》专访,回答了记者的提问:一个成功的网络公司,应该具备哪些条件?
基斯曼:成功的网络公司就是要提供一个好的平台。一方面能让网民提供链接,而不是由创建者提供;另一方面则是让终端用户加入市场营销,一个用户可以告诉他人去某家网站或是blog。如果我要在eBay上卖录音笔,为了提高价格,我会让朋友们也去点击,这样就变相为eBay做了广告。而eBay自己没有做任何推广,是用户们在做这项工作。如果你能提供一个让部分用户满意的平台,他们就会告诉带来亲朋好友和同事有关这一服务的信息。例如我想在msn上和所有亲朋好友沟通,就会告诉他们下载这个软件,这等于为msn做推广。
【评论】我明白了,这就是阿里巴巴为什么会尽全力提供一个好的平台的原因。终端客户只有在一个好的平台上才会请自己的朋友加入,同时也就增加了对阿里的点击。网络的竞争象一条无形的鞭子抽打阿里。阿里也只有依靠最新技术提供最新服务,才能够始终领先。
韦思岸:的确如此,网络平台很重要。微软就是为其他程序提供了一个操作平台;eBay则是为买家、卖家提供一个商品交易平台。Google和百度也是一种平台模式。此外,网络平台的商机十分惊人,通用汽车每年市场的资金流量如果是200亿美元,亚马逊网站则至少有500亿。
【评论】提供一个对比:淘宝2005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是10亿人民币,一年应该是40亿人民币。亚马逊网站是500亿美金,相当于4000亿人民币,是淘宝网的100倍。可见差距,且勿做夜郎。
基斯曼:还有一点,就是网络公司的创新观念。5年前,这些公司照搬国外模式。如今,很多想法就来自中国本土,不少就得益于网民的创意,这十分值得骄傲。
【评论】啊。这竟然是一个美国专家对中国网民的欣赏。提醒阿里淘宝的领导,在两大网站的网民中,有许多十分宝贵的创意。需要有专门的部门搜集和关注这些创意,允许他们完善,试验,切不能夭折。